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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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穿租用门店墙面进入隔壁银行ATM机房加钞室,因剪断监控线路触发报警器而逃离——贵州男子黄某在温州的一次另类未遂盗窃,给自己带来了8年牢狱之灾。
澎湃新闻1日从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构成盗窃罪未遂,黄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黄某33岁,无业。2015年8月初,他以开五金店名义在温州市区租赁一处1楼空置门店,其隔壁是一家银行ATM机房。当月10日凌晨,黄某在门店内以气割枪、电动手枪钻、扳手、扁头铁管、煤气罐与氧气瓶等工具,在墙上凿洞进入银行ATM机房加钞室欲行窃,但在剪断加钞室一根监控连接线走近加钞箱正面时,警报响起,黄某逃离。银行工作人员次日发现墙洞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