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君权是被主要维护的对象,体现了森严的等级制度。而父权和夫权也是重要的权利内容,它代表着家族主义,彰显着道德伦理。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的“三纲五常”便是这种尊卑亲疏观念的体现。君臣之间有尊卑,谓君权;父子之间有尊卑,谓父权;夫妻之间亦有尊卑,谓夫权。这三种权利不容侵犯,一旦侵犯,则处罚极重。
但是,在大多数案件中,仅仅凭“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这两句简洁的话语并不能在复杂的人物关系谱中清晰而明白地确定身份的尊卑和关系的亲疏。由此,以服制定罪就显得更加合理和便捷了。丧服制度是用于服丧期间的服饰制度,是周礼中用以“别亲疏”的制度,主要是亲疏不同的亲属在丧礼中穿着不同服制的服饰以示悲痛的程度,即所谓“饰情之表章”。
法律顾问律师、杭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