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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小学职工猥亵女生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16-12-27 17:52:19 浏览次数:3

来源:刘富海律师团队转载于澎湃新闻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针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的湖南邵阳一小学食堂男子猥亵11岁女生,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2622时许发布通报称,1224日,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分局破获一起猥亵儿童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64岁,小学文化,新邵县坪上镇人,租住在邵阳市双清区某小学外某民房内,系该小学勤杂工。1224日下午,该分局石桥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小学内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查,当日女生家长得知当事女生被刘某多次猥亵后,便来到学校找其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刘某遭女生家属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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